北京法制辦:被野生動物侵害 醫(yī)療費可報90%
北京正在立法對受到野生動物侵害者進行補償,醫(yī)療費最高可賠償90%,受到野生動物損害的農作物也被納入補償范圍。
昨日(13日),北京市法制辦公布《北京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造成損失補償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在11月12日至12月11日期間向社會公示并征求意見。
據了解,由于野生動物傷人以及損害農作物事件時有發(fā)生,但受害者卻一直未得到相應的保護和賠償,因此,市園林綠化局自2007年起,組織進行相關調研起草工作,并到大興、通州、延慶、昌平等區(qū)、縣的野生動物基層管理部門和損害現場進行調研。
意見稿規(guī)定,有三種情形可以得到野生動物損害補償:一是人身受到直接傷害造成傷亡的(應于事發(fā)當日24小時內報告);二是農作物損毀的;三是圈養(yǎng)的牲畜、家禽受到野生動物攻擊而受傷或者死亡的。同時,還有市園林綠化局確定其他可以實施補償的損失情形。
同時,該辦法還規(guī)定,主動攻擊或者故意傷害野生動物的,擅自進入自然保護區(qū)的,馴養(yǎng)繁殖、運輸、經營利用野生動物造成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禁止行為等四種情形不予補償。
造成損失并給予補償的野生動物的種類,將由市園林綠化局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 補償標準
因野生動物致人身傷害的
☆醫(yī)療救治費可補償90%;誤工費按北京市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日平均額和實際誤工天數計算,最高不超過1萬元;
☆受野生動物攻擊而傷殘者,進行一次性殘疾補償,根據傷害程度確定,補償費最高不超過北京市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倍;
☆死亡補償、喪葬補助,補償費總額為北京市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倍。
因野生動物致財產損失的
☆農作物損失按核實的損失量和當地區(qū)、縣上一年度該農作物的市場平均價格計算,補償全部損失的60%至80%;
☆家禽家畜受傷補償實際治療費的50%至70%,最高額不超過該類家禽家畜價值的50%;造成家禽家畜死亡的,補償全部損失的60%至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