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新泰多名欲進京上訪者被強送精神病院

  核心提示

  今年10月,山東新泰農(nóng)民孫法武赴京上訪時,被鎮(zhèn)政府抓回送進精神病院20余日,簽下不再上訪的保證書后被放出。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在新泰,因上訪而被送進精神病院者不是個別。

  部分上訪者及家屬稱不曾被通知精神鑒定,不過政府手里握有他們的鑒定書。家屬反映,政府不經(jīng)家屬同意甚至未通知家人,便送上訪者入院,而當事者堅稱自己沒病,并因此質疑政府限制人身自由。

  相應醫(yī)院承認許多“病人”是上訪者。而當?shù)卣硎拘旁L壓力巨大,若出現(xiàn)越級上訪,會受上級處分。

  10月19日早晨8時30分,泰安汽車站。

  57歲的農(nóng)民孫法武一下車,就四處張望尋找。約好的同伴還沒到。

  突然,一輛面包車“嗖”地停在老孫面前。車上下來三人,將他半包圍了。

  老孫認得其中一人,新泰市泉溝鎮(zhèn)信訪辦主任安士智。

  “干什么去?”

  “北京打工去。”

  “打什么工!你是去上訪。不能讓你走!”

  兩男子一左一右上來,老孫掏出手機報警,被劈手奪下。隨后被塞進面包車。

  兩小時后,泉溝鎮(zhèn)大溝橋村村民孫法武,被帶進了鎮(zhèn)派出所,關在一間屋里。

  次日上午11點,老孫又被推進面包車。發(fā)覺車往新泰市區(qū)方向開去,老孫嚷嚷著,這是要去哪里?

  沒人搭理。

  車最終停在一個院子里。老孫抬頭:新泰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下稱新泰精神病院)。

  基本不識字的老孫,隱約識得這幾個字。

  兩人架著他往前走,一個穿白大褂的人迎上來。

  強制“治療”

  老孫央求說,我沒病,讓我回家;院長說讓你家人找你們鎮(zhèn)政府吧

  那天的事,老孫想起來就說頭痛,“腦袋要炸”。

  10月20日那天,當抬頭看見“精神衛(wèi)生中心”字樣,2007年的記憶在腦子里復蘇。

  老孫沖著那醫(yī)生大喊:“我沒病!我是上訪的!”

  那天很多“病人”聽到了這喊聲,包括后來跟老孫關系密切的老時。

  “醫(yī)生說,我管你有沒有病,你們鎮(zhèn)政府送來的,我就按精神病來治。”

  被押著經(jīng)過了三道鐵門,進入病房區(qū)。

  老孫聽到醫(yī)生喊了聲:來幾個人幫忙,把他綁起來!

  然后幾個“格子服”沖過來,將老孫按倒在床上。

  “手腳全綁在床腿上,外套蒙在了腦袋上。”老孫聽到有人說快灌藥,接著臉部被捏住,嘴被動地張開了。

  醫(yī)生捏了他下頜,幾粒藥“自己下去了”。

  被綁在床上,老孫仍不時喊著我沒病,讓我回家。

  當晚7點左右,主治醫(yī)生朱風信來給老孫打了一針,之后老孫“沒了意識”。

  朱醫(yī)生后來在接受采訪時說,鎮(zhèn)政府帶來鑒定書,只能按精神病治。

  老孫醒來時,發(fā)現(xiàn)松綁了,腦袋“沉得像個鐵錘”,腿發(fā)軟。想去小便,一下床,一頭栽在地上。

  次日清晨,老孫觀察病房。窗戶被一根根鋼筋細密地焊住。又想了想,要出去必經(jīng)三道鐵門。

  老孫后來說,從沒想過要逃,逃不出去。

  上午,院長吳玉柱來查房,老孫央求,我沒病啊,讓我回家吧。

  院長說,誰送來的誰簽了字,才能讓你走,讓你家人去找你們鎮(zhèn)政府吧。

  手機被沒收了,怎么通知家人?老孫沒想出什么辦法。

  老孫的“冤屈”

  上訪幾年,事情沒結果,兒子被人砍了,老孫開始上訪

  老孫入院的第二天下午,“病人”老時靠近了他。

  那是“放風”時間,大家都在院子里活動。不“放風”時,大家都要待在病房區(qū)。

  老時后來說,一般新來了人,他都去偷偷問問情況,而他聽到了老孫喊“是上訪的”。

  老孫跟老時說,我的事冤著呢……

  老孫是新汶礦務局小港煤礦職工,去年底正式退休。

  而因鎮(zhèn)煤礦長期采煤,老孫所在的大溝橋村地面大面積塌陷,地沒法耕種了,村里大量房屋也斑裂毀壞。1988年起,泉溝煤礦向大溝橋村多次補償。

  按補償標準,老孫家可獲4萬多元。但據(jù)老孫及村民徐學玲等人講,全村300多戶都沒領到補償款。

  而村干部稱已發(fā)放,具體到老孫,說老孫蓋了印章了。老孫堅稱造假。

  2001年起村民選出數(shù)名代表去上訪,老孫是代表之一。

  2003年11月,新泰市紀委調(diào)查組調(diào)查后,認為孫法武等村民的補償款已發(fā)放。調(diào)查報告顯示,村里“尚欠孫法武1塊4毛錢的房屋斑裂補償”。

  老孫等人不服,2004年9月28日他們向新泰市紀委遞交了審計該調(diào)查報告的申請。

  三天后,當年10月1日晚,十多人闖入老孫家打砸。當時老孫沒在,老孫的兒子、新婚第五天的孫貴強被砍成重傷。

  據(jù)孫妻張學芳回憶,那些人喊著,“再上訪弄死你們?nèi)?rdquo;。

  自此,家里白天黑夜關著家門。而案發(fā)后,警方一直未能破案。

  孫法武再次踏上信訪之路,“市、省、中央不停地跑,不停地遞材料”。

  村民補償費的事和兒子的事至今無果,而老孫“不停地跑”,不停“被拘”。

  2004年12月26日,老孫從國家信訪局門前被“接回”新泰,因“擾亂社會秩序”被拘留14天。

  2005年1月14日,泰安市勞動教養(yǎng)管理委員會對老孫作出1年零9個月的勞教決定,理由是“到國家信訪局上訪,大聲吵鬧滋事,擾亂國家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老孫被送進了山東省少年勞動教養(yǎng)管理所勞教。

  2007年7月12日,再次赴京的老孫,再次被“接回”。

  這一次,時任泉溝鎮(zhèn)信訪辦主任的陳建法說,你不能再上訪了,你有精神病。老孫稱,當時一民警讓他簽字。

  “我怎么成了精神病?”老孫拒絕簽字,隨后被塞進一輛車送到泰安市肥城儀陽鄉(xiāng)精神衛(wèi)生中心。

  “開始天天吃藥,打針”。老孫對藥物敏感,“頭一直暈,站不起來”。老孫說,后來主治醫(yī)生孟慶順給停了藥。

  孟慶順11月24日接受采訪時說,當時是陳建法替老孫辦的手續(xù),費用也是泉溝鎮(zhèn)政府出的。

  那次,老孫被“治療”3個月零5天。在家人多方投訴,而老孫答應不再上訪后,被放出。

  這是老孫2007年對“精神衛(wèi)生中心”的記憶。

  秘密的記錄

  老時秘密進行著自己的“任務”,迄今,他記錄了18名被關進醫(yī)院的上訪者

  對于老孫的經(jīng)歷,老時說,他在偷偷記錄這些事,準備向外舉報。

  84歲的老時是天寶鎮(zhèn)的退休干部,因與鄰居宅基地糾紛長期沒得到解決,曾多次到北京上訪反映鎮(zhèn)政府不作為。

  2006年6月14日,老時被天寶鎮(zhèn)信訪辦人員從北京“接回”,直接送進新泰精神病院。

  后出于多種因素,天寶鎮(zhèn)政府和醫(yī)院后來多次通知老時出院,但老時不走了。

  “你們強行把我送進來,又吃藥又打針,必須申請權威機構對我進行鑒定,給我個說法,我才出去。”

  沒有討到說法,老時就一直待著。至今已兩年5個月。這期間,他利用“放風”時間搜集材料,發(fā)現(xiàn)“很多上訪的人被關進來”。

  老孫做了許多記錄,記在紙片上,甚至舊藥盒上。

  老時說,一切都是“秘密進行”的,因為護士不讓“上訪病人”間交談。

  老孫能證實的是,他有次跟一個女上訪者說話,護士說:你們上訪的人再在一起說話,就綁起來多灌幾次藥。

  兩年多時間里,老時秘密記錄了18個因上訪被關進精神病院的人。

  老時還寫日記,2006年6月的一篇日記老時寫道:“一些精神病人老是打我,只要我和醫(yī)生、護士頂了嘴,等他們走后,幾個病人一定會打我,掐我脖子??隙ㄊ沁@些醫(yī)生指使的。”

  日記和記錄的紙片,老時藏在褥子底下。

  老時告訴老孫,關進來沒多久,他便讓家屬捎進來一部手機,他曾偷偷往外打電話舉報,都沒成功。

  老孫發(fā)現(xiàn),老時把中紀委的舉報電話寫在了內(nèi)衣口袋上。

  聽說老時藏有手機,老孫要借來報信。但手機嘟嘟響,無法撥出,而老時也不知原因。

  信息傳不出去,老孫“只能待著”,但“悄悄抵抗”。

  進來第二天開始,每次吃藥,他都將藥壓在舌下,等護士走了再吐掉。

  護士很快發(fā)現(xiàn),后來吃藥會檢查舌頭。老時和“上訪病人”李元亮也這樣說。

  “病友”之間

  “上訪病人”李平榮說,一定幫我?guī)€信出去,讓他們來救我

  老孫試圖傳信息的時候,家里人正四處找他。

  10月19日老孫離家后,家人發(fā)現(xiàn)老孫電話打不通了,后來孫妻張學芳找到了谷里鎮(zhèn)的張成用等人,張曾跟老孫約好19日一早在泰安會合后進京上訪。

  張成用說,他打聽到老孫被鎮(zhèn)里帶回去了。

  10月22日,張學芳找到了鎮(zhèn)信訪辦主任安士智。

  安說,你丈夫有病還上訪,擾亂社會秩序,我們把他送去精神病院了。

  張學芳要求安拿出老孫有精神病的證明,被拒絕。

  張學芳又去找代鎮(zhèn)長陳建法,說大街上那么多有精神病的人你們不送,偏送他?

  陳說,別人沒上訪, 他上訪了。

  10月26日,張學芳帶著5個親戚到了新泰精神病院。

  她被允許見老孫,但要隔著鐵門。

  當時,老孫正在院里“放風”,突然聽到鐵門另一側有人喊他。

  他蹲下來,通過鐵門下面半尺高的縫隙,看到了妻子張學芳的臉。

  老孫讓把手機遞給他,打了110,說自己去上訪被鎮(zhèn)政府強行關在精神病院了,需要解救,110說不管上訪的事。

  張學芳對老孫說,你放心,我要去北京告,我一定救你出去。

  27日,張學芳再次來看老孫時,老孫把老時的名單和日記偷偷交給她,并說了老時的叮囑:拿到北京去喊冤,還我們一個公道。

  送走妻子,老孫也像老時一樣注意“上訪病人”。

  10月31日下午,老孫看見三男兩女架著一個40多歲的婦女進來,那女子一直掙扎,大喊“我沒精神病,我是上訪的”。

  3天后,“放風”時,老孫得知該女子叫李平榮,因丈夫工傷處理的事進京上訪被關進來,家人尚不知情。她求老孫幫忙帶個信出去,傳給她在外地上學的孩子,“讓他們來救我”。

  老孫從老時那里借來煙盒紙和筆,又一次“放風”時,他給了李,李寫下了她家地址和親人的電話。

  李寫好后,先將煙盒紙扔到院里一個角落。之后,老孫假裝瞎逛,去撿起。

  11月3日,張學芳探望老孫時偷偷將煙盒紙帶出。但迄今沒能聯(lián)系到李的家人。

  鑒定與“癔癥”

  工作了34年,其中29年患精神病,單位還沒讓我病退?老孫耿耿于懷

  在等待被“營救”的日子里,老孫纏著醫(yī)生要看自己的“鑒定書”,被拒絕。

  根據(jù)老時的記錄,“上訪病人”有幾個共同點,一是進來時家屬不知情,二是不知何時被鑒定過,更沒見過鑒定書。記者了解的情況大致如此,除了徐學玲。

  46歲的徐學玲,是大溝橋村的致富能手,經(jīng)營著一家店鋪。2006年,她的妹妹徐加玲(聾啞人)在泉溝煤礦被保衛(wèi)科長打傷,因對當?shù)毓矙C關處置不滿,徐學玲此后四處上訪。

  2008年5月14日,徐學玲被從北京“接回”,關進肥城儀陽鄉(xiāng)精神衛(wèi)生中心一周。

  被送出后,徐堅持要說法,鎮(zhèn)政府給了她一份“精神疾病鑒定意見書”。這份日期為2008年3月29日的意見書,委托人是新泰市公安局,鑒定地點是泉溝鎮(zhèn)政府。

  徐學玲說,她根本不知鑒定這回事。她回憶,3月29日,鎮(zhèn)信訪辦副主任薛青剛跟她說,省里派了調(diào)查組來查你妹妹的事。她記得,當時見到了鎮(zhèn)黨委副書記高偉和三個陌生人。高偉跟她說,這三位是省里下來的,你把案子跟他們說一下。徐講述了妹妹的事,并詢問三人單位和姓名,對方說有事你找鎮(zhèn)里就可以。

  鑒定書稱徐學玲“思路清晰、言談切題,未見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癥狀……講到傷心處則痛哭流涕……”診斷結論“癔癥”。

  山東安康醫(yī)院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所的張金響是鑒定人之一。他接受采訪時稱他們是受當?shù)毓矙C關委托,他稱“臆癥基本不影響其民事行為能力,發(fā)病時可能產(chǎn)生社會危害”。

  11月25日,記者在泉溝鎮(zhèn)信訪辦見到了老孫的鑒定書:“不滿村干部侵吞群眾房屋斑裂款,多次到省、中央上訪……又哭又叫十年……其妻張學芳、子孫貴強等證明:孫法武1979年頭部被砸傷患精神病語無倫次……”“意識清,定向力正常……涉及心因時痛哭流涕、淚流滿面……診斷:臆癥性精神病。”鑒定機關為山東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所,時間為2006年3月。

  張學芳說,家人均不知老孫被鑒定過,更不用說做證明。“家里大事小事都是他說了算,他有精神病?”

  徐學玲稱,幾十年來,村里人從不知老孫犯過精神病。

  從記者處得知2006年3月的“鑒定書”后,老孫回憶,2006年初,被勞教期間他與一名干警發(fā)生沖突,該干警打他并讓他當眾下跪……當晚他想自殺被發(fā)現(xiàn),隨后絕食抗議;后來兩名干警帶他去濟南說去看病。

  當年3月,老孫被提前釋放,但他并不知是因“有精神病”。

  對于被稱有29年精神病史,老孫耿耿于懷:我工作34年,29年精神病?

  不上訪保證書

  “我有精神病,不能再繼續(xù)上訪。”簽字后,老孫得以回家葬母

  11月10日,隔著鐵門,老孫又聽到妻子的喊聲。

  80歲的母親病危了。

  這天早晨,孫母跟張學芳說,做了個夢,夢見銀海(老孫的乳名)一直在叫娘。

  52歲的張學芳慌了神,她去給信訪辦主任安士智跪下了,邊哭邊磕頭,說,讓他見他娘最后一面吧。

  安說,老孫是上級安排送進去的,需要請示。他讓張學芳回家等消息。

  于是張又跑去找老孫。

  老孫跑去找院領導,領導說找你們鎮(zhèn)政府去。

  當天下午5點,孫母逝世,老孫未能回家。

  12日上午,老人遺體要火化,按當?shù)仫L俗,作為長子的老孫必須到場。

  送喪的親屬一直等,老孫一直沒出現(xiàn)。

  張學芳穿著孝服去鎮(zhèn)政府找安士智,被門衛(wèi)攔住,她跪在了鎮(zhèn)政府辦公大樓前。

  1小時后,安士智出現(xiàn)了,說要老孫回,張學芳須在一份保證書上簽字:我丈夫孫法武有精神病,再犯了要向精神病醫(yī)院送。

  張學芳簽了字。

  隨后,安士智帶她到精神病院。老孫被要求在另一份保證書上簽字。

  老孫問保證書寫了什么,安念了一遍,老孫又讓醫(yī)生念了一遍:我有精神病,不能再繼續(xù)上訪。

  安后來跟記者說,簽保證書是為了讓老孫不再上訪,不再“擾亂社會秩序”。

  11月12日中午12點,老孫簽了字,離開精神病院,去給母親送葬。

  老孫4歲喪父,跟母親生活了半個世紀,“沒見上最后一面”。

  醫(yī)院的無奈

  院長承認醫(yī)院里有些人是上訪戶,他說很多現(xiàn)象“醫(yī)院無能為力”

  11月25日,新泰精神病院院長吳玉柱承認,醫(yī)院里有很多人是上訪戶,都是各鎮(zhèn)政府付費的。

  老時記錄的那個上訪者名單,能看清的名字,都得到了吳的證實。

  吳玉柱說,在新泰,被政府強行送到精神病院“救助治療”的上訪人員很多。

  他說,有許多人一看就不是精神病人,醫(yī)院就拒絕收,但政府送人大部分時候帶著鑒定書。“都是同行,我們也不好推翻那些鑒定。每次還有公安的人來送,我們更不好說什么。”

  “醫(yī)院也有苦衷。”吳玉柱稱,醫(yī)院經(jīng)濟壓力很大,每個人吃住每月1000多元,而許多鎮(zhèn)政府都拖欠,例如老時的費用,天寶鎮(zhèn)兩年多都沒交。

  根據(jù)2001年11月衛(wèi)生部有關規(guī)定,“臨床癥狀嚴重,可危及生命或危害社會治安等情況應屬緊急收治范圍。”

  對于老時、老孫他們屬哪種情形,吳玉柱說,我國還沒有對精神病人管理的專門法規(guī),很多現(xiàn)象,“醫(yī)院無能為力”。

  鎮(zhèn)政府的“壓力”

  當?shù)劓?zhèn)政府稱,若處理不好越級上訪的事,“上級就會找我們”

  泉溝鎮(zhèn)鎮(zhèn)長助理陳建法也表達了“無奈”:“信訪壓力巨大”。

  陳建法說,老孫和徐學玲的事,不是鎮(zhèn)政府有能力解決的,而若處理不好他們越級上訪的事,“上級就會找我們”。

  他稱,孫和徐都是“信訪釘子戶”,每年進京上訪十多次。每次他們一到,市駐京辦就打回電話,市里就責令鎮(zhèn)里快去接人。

  “每一次都得去三五個人,吃住花銷,不是一筆小數(shù)目,全由鎮(zhèn)里出。泉溝鎮(zhèn)僅在這兩個上訪者身上,這些年花費在10萬元以上。”

  為了不讓徐學玲再上訪,今年8月9日,鎮(zhèn)政府與徐的妹夫李天平簽了協(xié)議,一次性支付“苦難救助金”4萬元,并協(xié)調(diào)煤礦付了16萬元醫(yī)療費及撫慰金。

  陳建法說,這可能是一個壞的例子,因為徐加玲的情況應不用賠那么多錢。

  對于老孫被強行收治,泉溝鎮(zhèn)信訪辦主任安士智出示了一份新泰市公安局的“建議書”:“鑒于孫法武已經(jīng)司法鑒定系精神病人,具有一定現(xiàn)實危害性,為減少社會危害,特建議泉溝鎮(zhèn)人民政府給予救助治療。”

  而陳建法說,把人送進精神病院,不是鎮(zhèn)一級政府能夠完成的。

  安士智稱,新泰市實行信訪屬人屬地管理,信訪工作是對黨政一把手的最重要的一項考核,“出現(xiàn)越級上訪,黨政一把手要受到處分”。

  根據(jù)我國信訪條例的規(guī)定,采用“走訪”形式上訪,“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不過條例沒有對“越級上訪”的禁止性規(guī)定,更無處罰建議。

  來自新泰市信訪局網(wǎng)站的消息,新泰今年狠抓信訪工作。今年3月4日,新泰的信訪工作會議上,市委書記辛顯明提出,圍繞全國“兩會”召開和奧運會,切實做到“五個嚴禁”,其中“嚴禁發(fā)生赴省進京丟丑滋事事件”被列為第一條。

  同樣來自新泰信訪局網(wǎng)站的一篇“經(jīng)驗交流”文章寫道:針對個別信訪人信“訪”不信“法”、信“鬧”不信“理”的心態(tài),牢固樹立依法打擊的意識,做到“公安機關依法打擊一批、精神司法鑒定治療一批,集中辦班培訓‘管’掉一批”,營造“依法上訪受保護、違法上訪遭打擊”的導向和濃厚氛圍……對精神偏執(zhí)的信訪人也進行人文關懷,協(xié)助其進行司法鑒定,經(jīng)鑒定精神異常的送醫(yī)院治療。”

  據(jù)當?shù)孛襟w報道,新泰市因信訪成績突出,曾被山東省授予先進稱號。

  據(jù)該報道,新泰曾因“越級上訪不斷,被省里亮了‘黃牌’”,后來“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把各項信訪目標任務分解量化到單位和人頭,實行責任追究制、一票否決制和黃牌警告制,全市上下共同參與,齊抓共建”,新泰成為“首批‘平安山東’建設先進市”。

  相關鏈接 精神病強制收治規(guī)定

  因為我國于1985年著手起草的《精神衛(wèi)生法》至今未出臺,目前沒有針對精神病人權利保護的專項法規(guī)。

  按《民法通則》規(guī)定,親屬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若送精神病人強制治療,需向法院提出申請并由法院宣告。

  《刑法》規(guī)定:精神病人造成刑法上的社會危害,由家人或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必要時可由政府強制醫(yī)療。

  2001年11月衛(wèi)生部規(guī)定:“臨床癥狀嚴重,對自己或周圍構成危害者;嚴重不能適應社會;伴有嚴重軀體疾病的精神病人;嚴重自傷、自殺、拒食、外跑等可危及生命或危害社會治安者應屬緊急收治范圍,并應給予特級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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